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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智能车间建设项目(技术改造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05 16:28:44 点击量264次

项目名称

省级智能车间建设项目

政策要点

推进建设一批具有行业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的智能车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工业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申报条件

1、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工业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装备购置发票(如购买系统集成商智能化改造解决方案服务的,一并提供服务费用发票),累计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2、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须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环评、能评、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

办理程序

1、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

3、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经信委;

4、市经信委审核后报送至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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