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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
政策要点 |
列入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库,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中央财政资金中优先支持,并在制造业领域进行推广。 |
申报条件 |
1、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3、项目须符合《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模式的具体要求。 4、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
办理程序 |
1、企业向市经信委提交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关键技术装备清单、专利等附件; 2、市经信委材料初审,并转报省经信委; 3、省经信委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国家工信部。 |
责任处室 |
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88322670 |
单位全称:扬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帮助说明】【免责申明】
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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