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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政策要点 |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镇江市对全市主要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较显著、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获得认定的企业可以申请市级专项资金扶持。 |
申报条件 |
1、年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新兴产业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 2、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3、专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 |
办理程序 |
1、企业准备相应材料:申请报告、申报材料书。 2、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 3、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经信委产业投资与科技质量处; 4、市经信委联合发改、科技、财政、地税、国税、海关进行评审以及实地考察并最终认定。 |
责任处室 |
科技与质量科 联系电话:88322580 |
单位全称:扬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帮助说明】【免责申明】
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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