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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级新技术新产品鉴定 |
政策要点 |
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由企业提出申请,省经信委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通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企业可以享受新产品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 |
申报条件 |
1、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民用工业产品、技术均可申请省新技术新产品鉴定。 2、申请应提供:计划任务书、技术任务书、技术总结、试制总结、技术总结、产品标准、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标准化审查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用户试用报告、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涉及环保、劳保的新产品)、产品图样、全套工艺文件、装箱清单、合格证、说明书等材料。 |
办理程序 |
1、企业准备相应材料:新产品投产鉴定所需技术文件(计划任务书、试制总结、技术总结、产品标准、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标准化审查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等)。 2、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 3、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至市经信委产业投资与科技质量处复审; 4、市经信委复审合格后签署意见报省经信委审批,最终确定鉴定类别、鉴定方式、鉴定专家名单。 5、召开鉴定会; 6、鉴定组织单位审核发证。 |
责任处室 |
科技与质量科 联系电话:8832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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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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