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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5-19 09:17:02 点击量1次

各辖市区发改经信委、镇江新区经发局:

为做好2016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省经信委苏经信科技〔2016〕16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2016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领域包括工业和物流业,工业领域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推荐各行业骨干和创新型企业

2、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满足《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物流企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第一批省认定物流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苏经信经〔2009〕143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地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按《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报企业近2年内(2014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15日期间)应无涉税、走私、严重失信和重大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申报企业要按照省经信委2016年《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确保申请报告、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真实、完整、统一。

4、报送要求:

(1)请各地于5月1日前将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的电子档(不含附件材料)统一收集并上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进行初审

(2)申报企业于5月10日前将经初审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各地发改经信部门,由各地统一上报市经信委,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装订要求:材料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装订材料建议用浅蓝色封面。

(3)申报企业(不包括物流企业)需使用新修订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以下简称“编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规程参阅软件包中的《使用说明》。

(4)各地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使用“编报系统”软件汇总申报企业的数据,将数据导出生成的文件(sdf格式)、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申请报告和评价数据表电子版(word格式,经初审版本且不含附件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联系人电子邮箱。

(5)“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软件、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申报材料格式》可在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jseic.gov.cn/)“科技处”栏目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6)非物流企业相关材料报送至镇江市经信委产业投资与科技质量处,邮箱:zjjxwwyy@163.com;联系人:巫颖越;联系电话:84423148。物流企业相关材料报送至镇江市经信委交通物流和融资担保处。邮箱:jxwfwyc@163.com;联系人:程精华;联系电话:89667588。

5、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我委将于近期召开全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培训会,请各地认真做好有关企业的组织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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