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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融资担保(要素保障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19 16:00:30 点击量15514次

项目名称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融资担保

政策要点

按照融资性担保机构当年新增代偿额度和担保规模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

申报条件

必须通过省经信委上一年度年检,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办理程序

1、融资性担保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准备相关资料;

2、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向区主管部门、市直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

3、辖区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初审资料,向市经信委提交审核结果;

4、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一起审核,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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