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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推荐(载体平台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19 15:20:52 点击量261次

项目名称

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推荐

政策要点

对江苏省特色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和载体,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扶持。

申报条件

1、产业集聚度高。有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产出规模50亿元以上或国内市场占有率30%以上,有一批具有较高声誉的行业龙头企业。

2、产业成长性好。产业集群近3年的年平均发展速度达到15%以上。  

3、产业创新能力强。集群内企业重视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拥有5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  

4、公共服务完善。按照产业发展内在需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拥有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1家以上。

5、发展环境优良。当地政府制定出台相关鼓励政策。

6、带动力强。

办理程序

以辖市区经信部门为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市经信委审核推荐-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组织评审后公示-正式行文公布认定名单。

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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