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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企业培育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09 09:40:31 点击量251次

项目名称

省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

政策要点

拥有省市县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省市专项资金对其提升创新能力建设投入、智慧化、绿色化和产业化设备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申报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近2年内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或独特或独有的工艺、技术、配方的专有技术;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导向;

3、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质量优良,无重大质量问题及用户投诉;

5、已投入批量生产,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矛;

6、市场前景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

办理程序

企业申报入库培育--符合条件则线上提交申报材料--辖市区、市级经信部门审核后推荐--省经信委组织评审--公示后行文认定。

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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