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项目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市级智能车间建设项目 |
政策要点 |
支持企业运用系统集成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创建智能车间,深化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内部管理、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融合应用,鼓励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化仪器仪表等自动化、智能化装备进行改造提升。对符合条件项目,按照技术设备发票给予一定补助。 |
申报条件 |
1、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仪器仪表、软件等自动化、智能化技术装备发票(如购买系统集成商智能化改造解决方案服务的,一并提供服务费用发票),发票累计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2、上年度企业入库税收300万以上(新建项目不作要求); 3、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须经有权部门核准或者备案,项目环评、能评、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 |
办理程序 |
1、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 3、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经信委。 |
责任处室 |
产业投资科 联系电话:88328105 |
单位全称:扬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帮助说明】【免责申明】
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
© 2014-2019 扬中市经济发展局(扬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 苏ICP1102315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