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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05 15:56:51 点击量262次

项目名称

国家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项目

政策要点

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重点方向,通过进行公开招投标,对中标企业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

2、项目必须符合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指标及实施目标达到相应要求,项目须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工程化应用业绩,具备工程化产业化基础;

3、投标项目必须是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的拟开工项目或形象进度不超过50%的在建项目,其中已核准的拟开工项目必须能评、环评、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齐备,在建项目必须前期手续齐全、合规。项目实施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办理程序

1、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

3、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经信委;

4、市经信委审核后报送至省经信委;

5、省经信委审核后报送至工信部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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