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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示范应用项目 |
政策要点 |
1、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替代进口效果或经济效益明显的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 2、根据项目合同金额或项目总投资予以一次性一定补助。 |
申报条件 |
上年度获得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示范应用项目。 |
办理程序 |
1、企业向所在辖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提交镇江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示范应用项目资金申请表、首台(套)重大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书或省首台(套)重大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认定批准文件。 2、各辖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
责任处室 |
经济运营处 联系电话:88322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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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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