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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信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5-27 10:47:44 点击量261次

苏中小科技﹝2016﹞272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积极组织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市、县(市)经信委(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推荐工作。推荐申报的企业须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二、细分产品领域请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类别确定;不能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应考虑产品的生产经营条件、用途等因素确定,对用途类似、功能替代性强的产品归并为同一类细分产品领域。 
  三、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须由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无权威第三方机构数据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委将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进行论证。对论证后未能推荐上报工信部的企业,将择优纳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 
  四、请于6月15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按要求加盖公章,报送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各市、县(市)经信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处室联系人,请于5月25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联系人:熊斌谦  025-86635720 
  史文剑  025-86635069 
  邮箱:xbqxbq@126.com 
  Wenjian.shi@yahoo.com 

  附件下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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