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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载体平台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19 15:13:47 点击量382次

项目名称

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

政策要点

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及资金安排等方面,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

申报条件

主导产业突出,符合政府规划要求,企业销售收入达20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达到100%。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优,信息化水平较高,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所在地政府管理机构设立一定规模(每年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办理程序

所在地政府管理机构经市级经信部门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政府上报文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创建示范基地的工作方案;其他佐证材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www.miit.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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