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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企业培育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09 09:43:39 点击量299次

项目名称

省、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

政策要点

被认定的省、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优先申报省、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申报条件

1、企业经营满2年;

2、连续2年营收达3000万(省重点)、2000万(市重点)以上且盈利;3、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等。(具体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办理程序

1、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

3、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经信委;

4、市经信委对材料进行审核,省重点推荐上报省经信委;市重点现场考察后公布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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