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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 |
政策要点 |
被认定的省、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优先申报省、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
申报条件 |
1、企业经营满2年; 2、连续2年营收达3000万(省重点)、2000万(市重点)以上且盈利;3、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等。(具体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
办理程序 |
1、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市区经信部门进行初审; 3、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市经信委; 4、市经信委对材料进行审核,省重点推荐上报省经信委;市重点现场考察后公布评选结果。 |
责任处室 |
服务业科 联系电话:88323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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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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