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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改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化升级)项目(企业培育类)
发布者: 扬中市发改经信委 发表时间:2016-09-07 16:39:42 点击量254次

项目名称

省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改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化升级)项目

政策要点

省级专项按照项目建设投入给予适当补助。

申报条件

1、省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产品企业;

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苏南、苏中地区企业在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600万元(提供有效发票);

3、技改和设备投入项目经有关部门备案,2016年底前能竣工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申报前项目实际投入总额应达到计划投入总额的50%以上;

4、企业2015年上缴税收,苏南、苏中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办理程序

企业对照条件线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辖市区、市级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推荐--省经信委评审确定扶持对象和扶持金额。

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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