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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及企业申报 |
政策要点 |
建设工业信息基础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和工业智能应用终端,提升信息化水平。 |
申报条件 |
“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 1、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产业集聚优势明显。园区产业特色鲜明,相关企业和行业集聚度高,拥有一定数量的行业领军人才,8大主要产业和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企业在园区入驻企业中占比较高;对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集聚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2、信息化程度较高,明确将园区信息化发展列入“十三五”规划。申报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完备,光纤网络、4G通信网络、无线网络覆盖率较高;园区信息化建设机构设置较为完备,组织领导、建设管理等工作体系健全。园区管理部门能够积极推进区域内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园区整体两化融合水平较高。 “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 1、行业竞争力较强,企业信息化基础良好。企业在所属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尤其是信息化技术类人才的培养、吸收和使用,设有CIO岗位和独立的IT部门。 2、企业实施智能制造与互联网化提升需求强烈。企业在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中已建设有OA、ERP、MES等信息系统。能够按照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总体要求,积极推动互联网与生产制造融合,着力提升生产流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并有意愿在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模式等方面开展尝试和创新。 |
办理程序 |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申报表》或《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申报表》,市经信委联合相关电信商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报省经信委。 |
责任处室 |
信息产业科 联系电话:88322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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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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