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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发布者: 公安局 发表时间:2015-12-24 16:24:48 点击量1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申报条件:

拟开网吧业主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县级以上文化部门筹建批准文件

3、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5、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6、电信服务商出具的固定IP地址接入证明

7、室内平面布置图及网络拓扑结构图

8、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员培训情况

9、安全管理软件安装及防病毒情况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网安大队;

2、网安大队在收到申请人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接收、审核有关申请材料;

3、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对符合要求的,由公安局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申请人补充修改申请材料或进行实地整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511-8828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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