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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发布者: 公安局 发表时间:2015-12-24 16:25:46 点击量1次

申请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附件3)

2、货主单位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备案证明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易制毒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单位要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质,提供运输车辆牌照号码,运输单位联系电话。


办理期限: 收齐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材料当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由扬中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受理并审核发放

联系电话: 0511882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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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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