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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发布者: 公安局 发表时间:2015-12-24 16:17:32 点击量9次
???????? 一、申报条件:

??? 除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备案。

???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 二、申报材料:

???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 2、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3、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或加盖销售单位或生产厂家红章的复印件);

??? 5、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 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或加盖销售单位或生产厂家红章的复印件)、出厂合格证;

???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8、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应加盖出图章和竣工章);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三、办理期限: 对被随机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在“消防办事大厅”系统中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 五、办理流程:扬中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受理→扬中市公安消防大队审批

??? 六、联系电话:?8828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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