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服务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服务内容
申报材料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项目对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设施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补救措施。替代工程应附具有资质单位编制并经省水利厅组织审查的农业灌溉影响评价报告。
4、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书
前置审批(前置中介)
具有资质单位编制并经省水利厅组织审查的农业灌溉影响评价报告
单位全称:扬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帮助说明】【免责申明】
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
© 2014-2019 扬中市经济发展局(扬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 苏ICP1102315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