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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程序
发布者: 市场监管局 发表时间:2016-03-18 15:10:29 点击量2次
 

一、考试报名

1、申请考试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2份;如委托办理领证手续1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如委托办理领证手续1份。

3)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色彩底3张;如委托办理领证手续2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如委托办理领证手续1份。

5)健康证明(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份。

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7)实习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1份。

2、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表》1份。

2)《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1份。

4)健康证明(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份。

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一年的证明1份。

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的证明1份。

二、(1)申请资料审查。

   2)编制每期培训班培训考试课程表。

三、组织培训、考试

1)根据培训、考试课程表的安排,组织学员接受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辅导。

2)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接受实际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

四、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1)理论考试成绩由监考老师在考试现场查询结果并通知考生本人是否合格,如不合格按规定安排学员补考。

2)实际操作考试由考评员在实际现场评定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是否合格,如不合格按规定安排学员补考。

五、审批发证程序

1)理论、实际操作双合格的学员,由考试机构向发证机构提出受理申请。

2)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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