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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意见
发布者: 人防办 发表时间:2016-03-21 11:05:06 点击量0次
(十二)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有关规定,对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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