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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物价局关于全市2015年度收费统计分析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 物价局 发表时间:2016-07-21 09:57:11 点击量0次

镇江市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及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苏价费〔201642号)和镇江市局通知精神,我局与市财政局从3月份起,联合开展了我市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现就我市2015年度收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全市收费管理工作情况

(一)主动策应收费改革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编印并公布七张《收费目录清单》。主动策应新常态下收费改革和监管工作的新要求,以建立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为切入点,推动事中事后收费监管。我们对照现行收费政策,经逐项的梳理、全面的汇总,并结合扬中实际,共审核、汇编了《扬中市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扬中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扬中市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扬中市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目录》、《扬中市涉及机动车收费目录》、《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中介(经营)服务收费》、《扬中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共七张“目录清单”,确保“目录”之外无收费。在此基础上,共编印2000余份《扬中市收费目录清单手册》,通过召开涉企、涉农价费调研座谈会、基层“收费目录”发放仪式和政策解读现场会、镇“街、区”价格管理人员政策培训会等形式,对新公布、印制的“目录清单”文件、手册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分发到企业和群众手中,方便查阅和监督。

二是推行收费三公开。结合镇江收费公开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会同监察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施收费‘三公开’工作通知”,对收费“三公开”工作内容和要求作了专题部署和明确。与此同时,我们将目录清单管理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依据,通过物价网站、部门网站和收费场所公示牌(栏)全面对外公示,直面社会公众,广泛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联合监察、财政部门组成专题督查组,对各收费单位收取的费用、收费性质、收费依据、公示的形式、公示的真实性、全面性等集中审验,严厉纠正和查处公示不到位、公示之外乱收费的行为,确保收费公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采用“一部署二宣传三审核”的方式,推进收费统计工作。一是专题部署。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与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和建立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及收费统计工作》的专题文件,对新的收费监管改革的内容和收费统计工作相关要求作了布置和明确。

二是宣传指导。一方面,通过建立的扬中收费管理信息群工作平台,进一步强化了网上的宣传发动、网上指导、网上培训和问题解答工作。另一方面,结合网上数据信息上报和反馈的情况,对一些未报、错报、漏报的情况,及时通过电话通知、网上督促、上门指导等形式,强化了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三是“三级”审核。⑴初审。要求由收费单位对照现行收费政策逐项审核,准确报送收费统计数据。⑵复审。由物价、财政职能科室同志对照现行政策逐项把关、认真审核,重点查看现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督查有无乱收费行为。⑶网审。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对送审单位数据上报、收费项目和标准汇总情况进行网上审核,同时对上报单位去年的收费项目、金额和相关数据进行比对,从对比中发现问题,杜绝漏报和隐瞒截留的情况发生。

(三)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强化收费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三大任务交办清单。(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委《重点产业项目推进会任务交办清单》、市政府《系统建设重点任务》、《五十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我们专题制定下发了市物价局《推进“2015年市政府系统建设重点任务、五十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物价局推进《“市委重点产业项目任务”工作月度计划》,明确具体措施路线图、完成时间表,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推进。(2)认真组织落实。我们根据既定的方案和计划,按照规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重点围绕涉企付费减负、中介收费整治、涉农收费监督、“目录清单”公开、行政服务提速等五项专题,相继配置和落实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分阶段、分步骤逐项落实、一一推进。(3)强化总结宣传。根据规定要求,我们于每月的28号前,将本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分别形成书面材料和专项表格,报送市委、市政府。为了更好地扩大影响,我们还分别通过市委《扬中信息》、政府网站及时报送我局一些特色性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推动工作效应。

二是强化涉企收费管理控减企业负担。(1)标准 上“见底”。即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及标准,率先推行按下限减半征收的政策,打造扬中在镇江地区最低的收费“凹地”。此外,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大力开展企业减负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收费行为,坚决取缔各类涉企的乱收费、乱摊派和乱拉赞助行为,按照“三点一线”路线图,即:立足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来设计规划价格(收费)改革路线图,建立企业减负管控防范机制。通过在政策上 “下猛药”,切实增强企业减负的“含金量”,让企业“轻装上阵”。(2)项目上“瘦身”。即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集中“体检”,以取消、合并的方式实行项目化“减肥”、“瘦身”。结合国务院关于实施普遍性降费的要求,对全市256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集中清理,取消或归并一批收费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暂停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禁止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强制收取;对保留的有上下限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按下限收取。(3)付费上“监控”。建立企业付费登记卡制度。向全市410家重点企业发放《企业付费登记卡》,实施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一月一查、一月一报”制度,强化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和实时分析。今年以来,共上报企业付费汇总报表600余份,经监控共梳理发现违规收费6项,下发政策提醒和整改通知书30余份。同时,督促22家涉企收费单位对87项涉企收费通过窗口对外公示,主动接受企业监督。

三是落实扬尘排污收费政策,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今年,我们从7月份开始,在认真学习研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环保、财政部门一起,及早开展了城市扬尘排污费征收与管理相关工作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扬中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并主动与住建、规划等部门以及部分施单位代表进行座谈和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及时将草拟的《办法》向镇江市局进行请示,根据镇江反馈的意见,考虑到与镇江政策的有效衔接,我们于9月底与环保、财政在全市印发了《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镇江的管理办法》。同时,我们分别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了政策的宣传,并邀请镇江环保部门来我市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培训,确保了该项工作在我市等到有序推进与落实。

(四)积极研究与探索,创新方式与方法,推动事中事后收费监管。面对新常态下收费监管改革的新要求、新任务,我们积极研究,主动创新,在搭建收费‘双管双控’平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上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通过采取收费数据集成共享、收费行为前置把关、收费项目动态监控等方式,开启了收费动态监管的新模式。一是开启收费平台共管模式。联手财政部门,通过引入专线和收费终端软件,集聚收费单位收费项目的审核、“启、停动”动态监督、收费数据集成收集等功能,形成了物价、财政兼容共享式的收费管控平台,实现了对收费动态的远程、适时、动态性“监管”。二是实行收费数据集成共享。在收费终端平台上嵌入收费分类查询与汇总系统(单位代码、用户名、密码),建立收费单位收费信息数据库(可分年度查询、对比数据),真实、直观地反映单位的收支状况,适时分享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集成数据,及时了解和掌握收费单位的收费信息动态。三是实行收费行为动态监控。对各收费单位在申领收费代码前,对新录入平台的收费项目,明确须先报物价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财政部门依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配置单位收费代码和收费项目的录入,实行收费项目“前置式把关”。四是实行收费动态机制管控。建立“日查、月统、季析、年汇”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收费数据异常监测预警、价格举报、票据管理、收费项目网上运行、信息分享等内容开展业务交流,根据发现的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对策,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收费监管的质效。

二、收费统计总体情况与特点分析

2015年,我市应参加收费年度报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120个,实际参加的收费单位120个,均通过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进行了2015年度收费情况和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同时有95家涉及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纸质报送。

2015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4.03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229.763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23%。我市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总数217个。按收费类别划分:行政管理类收费项目40个;资源补偿类收费项目8个;鉴定类收费项目20个;考试类收费项目23个;培训收费项目6个; 教育类收费3个;其他收费项目21个。年度统计达到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主管部门没变,收费额增加2361.08万元。从收集上来的收费年度报表看,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但个别收费单位存在不及时参加收费年度报告,以及填写收费年度报表不规范等问题。2015年我们全面及时贯彻国家和市各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如按照文件要求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单位。

此次收费统计呈现的主要特点:

1、国家及省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对涉企收费的减免力度,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12项,金额270.72万元,暂停征收暂停征收4项,金额61.96万元降低降低标准4项,金额344.1万元;经营服务性取消6项,金额183.03万元;降低标准2项,金额5万元。

2、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在2015年收费政策进行了调整,形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较2014年明显上升。

3、健康人员检查等较去年增加、学校住宿人员增加等因素。

三、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建立收费巡查机制。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检取消后,收费监管的手段明显减弱。为了弥补这一缺失,应强化收费巡查工作,增加收费巡查的频次。并通过巡查向收费单位进一步宣传解释收费政策、法规,同时,为了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收费单位收费中出现的差错,对乱收费的单位给予及时纠正查处。

二是实施收费动态监管。进一步编制和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强化《目录》的动态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收费透明度,切实把清费减负政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实施综合监管。加强与财政、监察等部门联动,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四是强化专题调研。注重对收费政策调整、价格动态分析的调研工作,开展价格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的分析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届、基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研究对策,提升收费监管的质效。

五是强化诚信引导。积极推进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单位诚信档案,将收费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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