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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法律服务介绍
发布者: 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16-05-08 13:51:37 点击量99次

荣誉和资质:我所是江苏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同时我所获有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证书,这些荣誉的取得正是由于我所拥有一级律师、二级律师、证券律师、涉外律师等专业律师团队。目前,我所是镇江市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破产管理人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的综合型的律师事务所。


专业与特色:我所为中小企业提供证券上市类法律服务,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业绩。我所参与“天工国际”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丹阳诺德电子有限公司的战略定位、策划及上市前的综合法律服务;句容市闽星轧辊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综合法律服务。针对中小企业上市的法律服务,我们更注重于上市前的规划与辅导,尤其关注培育和推进中小企业上市服务,重点关注并解决上市主体规范等问题。尤其是针对如何规范并解决股权代持,如何使关联交易达到公允可接受状态,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等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及辅导。由于公司上市,不管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乃至对上市要求不太高的新三板,公司股权清晰、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公司的独立性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这些都需要我们律师的把关和诊断解决。

我所与江苏大学民商法研究所结成合作单位,我所有两名律师分别担任镇江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并由我所召集成立了企业上市专家顾问委员会,为企业上市前期比如尽职调查、法律规范;中期比如股份制改造、重点法律问题的解决(主体独立性等)以及上市前的私募基金对接,均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近几年来,我所率先在全省提出利用私募基金促进镇江经济跨越发展的法律意见书,获得了镇江市原市长刘捍东和常务副市长陈照煌的批示与肯定。我所帮扶中小企业的设想与思路,提出“为‘金融集聚’献计出力——关于百家企业融资及资源整合的构思受到了镇江市委领导的重视,市委书记张敬华、副市长王常生分别作了重要批示。我所提出的金融创新、企业上市的建言受到国家发改委“十二五”的专家认可,并被收编于《共绘蓝图“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选编》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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