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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律师将以“务实、至诚、优质”的理念和作风,服务于中小企业
发布者: 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16-01-28 14:41:53 点击量18次

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初,2000年改制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在镇江市运河路4号办公。现愿为新设立的中小企业提供以下法律服务项目:1、接受法律咨询;2、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接受委托处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各类案件。4、处理各种劳资纠纷;5、起草、修改、审核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法律文书,规避法律风险;6、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对其决策的可行性、风险性出具法律意见书;7、根据企业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8、根据企业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9、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的培训;10、参与谈判,为企业进行法制宣传、和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东方之光律师们承诺,将以“务实、至诚、优质”的理念和作风,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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