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 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经济发展局 发表时间:2020-08-12 11:14:39 点击量0次

苏工信节能〔2020〕380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水平。推荐的技术装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其中,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三)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9个重点领域。鼓励推荐脱硫、脱硝、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高盐工业废水、电镀废水、垃圾渗滤液等水处理技术装备,污泥高效脱水及处理、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和垃圾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技术装备。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要求,组织本地区环保装备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2、3、4),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
  (二)请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上报文件、《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及《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陈姗姗,电  话:025-69652706

电子邮箱:chenshanshan80@163.com

附件:1、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

   2、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3、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4、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4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 

 

单位全称:扬中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帮助说明】【免责申明】

服务热线:0511-88365880,传真:0511-88322082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

© 2014-2019 扬中市经济发展局(扬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版权所有    苏ICP11023158号-2